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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3-2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2018年度“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条件

1、申请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的基本申请条件和类别条件,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查询相关信息。

2、申请人员应符合申报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 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

二、选拔类别及留学期限

地方合作项目申请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申请时间

1.2018年4月2日前,申请人向国际交流中心提交申请,国际交流中心汇总后提交学校审核;

2.2018年4月12日前,经学校审核的申请人应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按“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报名指南”填写申请表(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

3.2018年4月11日上午11:30前,经学校审核的申请人将申请表和其它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送国际交流中心(上交材料请按照申请材料目录及顺序整理好,无需装订)。

四、经费承担办法

2018年地方合作项目配套经费需学校承担的部分,暂由申请人先垫资,学习结束后申请人应回校服务五年,个人

所垫经费分五年给予报销。

五、有关要求

1、2018年地方合作项目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9月30日,逾期自动取消。

2、留学人员应选择教育科技水平高的国家和学校留学。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方邀请函邀请时间应在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间。

联系人:岳芳

联系电话:85056407

                                          国际交流中心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