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一、放假时间:4月5日—7日放假三天。
二、4月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补4月6日(星期五)的课。
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工作安排,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巡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各学院及各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清明节期间对要外出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教师及学生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