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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吴铮 [发表时间]:2022-08-2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学术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和江西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2022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

我校教师或科研人员与在国(境)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等长期从事研究工作的中国留学人员共同申报的合作科研课题。

2.资助范围

本项目围绕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支持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和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促进国家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服务雄安新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教育改革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资助形式为提供一次性合作科研项目经费,资助标准1万元。项目执行期为2年。

3.申报形式

请申报的教师仔细阅读通知《关于启动2022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了解申报条件、评选方法,按照要求填写《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经费申请书》。

4.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于2022年9月1日0时起开放,系统关闭时间为9月30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岳芳13767072845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