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赣教外函〔2023〕1号)文件精神,启动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做好我校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与申请时间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攻读博士学位申请时间:3月10日-3月31日
联合培养博士申请时间:5月10日-5月31日
2.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申请时间:3月10日-3月31日
3.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申请时间:4月10日-4月30日
4.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申请时间:9月1日-9月15日
5.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申请时间请关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6.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申请时间请关注“国家留学网”
7.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申请时间按相应项目规定实行
二、申请与受理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符合《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和项目类别申请条件者,可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
《2023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目前尚未发布,请关注“国家留学网”。
3.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选派简章和项目信息,了解所申请项目的选派流程、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等信息。
申请人须在各项目申请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按项目要求准备并上传申请材料,在截止日期之前网上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打印申请表,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给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审核。
4.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为全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受理全省范围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
省教育厅受理机构仅受理推选单位统一报送的申请材料,各推选单位须在申请截止日期前两个工作日将单位推荐公函、申请人选的纸质申请材料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受理机构。
三、申报注意事项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评价。单位推荐意见表必须手写,不得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各推选单位要切实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充分利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源为本单位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
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方式:13767072845
邮箱:gjhz@jift.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月5日